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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拨款除险加固白沙县志针等10宗小(二)型水库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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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拨款除险加固白沙县志针等10宗小(二)型水库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08号的答复(B)
   
    王积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拨款除险加固白沙县志针等10宗小(二)型水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白沙县小(二)型以上水库共有11座,这些水库多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部分水库存在防洪标准低、填筑质量差、建筑物老化等问题,工程隐患十分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影响水库兴利效益发挥。为推动民生水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水库防洪能力,确保水库安全,近年来在水利部及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加大白沙县水利投资力度,先后安排资金对坡生、南伟及查苗等9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另一方面,水利部拟计划从2010年起对全国小(二)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根据水利部统一布署和安排,省水务厅已着手进行全省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及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报水利部批准后将付诸实施,其中包括白沙县志针等10宗小(二)型水库。上述水库经过除险加固后,将对保障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考虑到白沙县地处中部山区,又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等实际情况,在下一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时,可以考虑减免县财政配套资金。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符泽真 653908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