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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省政府尽快建立煤、气、电的价格联动机制解决电网企业因销售价格不到位造成电网企业巨额亏损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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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43号的答复
王敬春等代表: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43号《关于请求省政府尽快建立煤、气、电的价格联动机制解决电网企业因销售价格不到位造成电网企业巨额亏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08年受资源、运力及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为了缓解火力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证正常的电力生产经营秩序,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8年8月20日起,上调火电上网电价2.5分/千瓦时,同时明确规定暂不调整销售电价。由于上网电价的上调而销售电价没有给予疏导,使供电企业的经营成本大幅提高,造成了海南电网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亏损,经营困难的现状,然而海南电网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是全国供电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属于政策性经营亏损。
    二、电价管理权限在国家发改委,针对电力企业亏损的实际情况,省价格主管部门已向国家委反映情况,并提出调整电价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同国家发改委协调和沟通,争取尽快调整电价,缓解海南电力企业经营的困难。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价格处 刘孝阳
    联系电话:65333211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