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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尽快全面完成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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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全面完成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
琼土环资函〔2009〕666号 B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04号的答复
   
    王全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全面完成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方案》有关精神,从2002年7月开始,组织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08年7月,全省共完成华侨农场土地确权99宗、面积460024亩,占华侨农场申报土地总面积的98.4%。
    二、我厅正在积极推进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收尾工作。据统计,全省华侨农场尚有待确权土地12500.9亩(另有7923.69亩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有关部门进行调处)。为做好华侨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收尾工作,2008年8月进行了全面部署,向文昌、琼海、万宁、东方、澄迈五个市县的国土环境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农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并于今年初与各市县局签订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009年完成全部待确权土地的确权。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我厅与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于今年5月4日召开了全省五个华侨农场及所在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了收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会议强调,各市县要认真履行目标责任状,有关华侨农场要积极配合,保证在今年底全部完成华侨农场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保证按时完成任务,5月中下旬,我厅派员对彬村山农场、兴隆农场、大丰农场的确权收尾工作还进行了专门指导。全省华侨农场待确权土地的收尾工作已按照我厅及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布置稳步开展,目前各华侨农场土地确权收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彬村山农场在文昌市境内待确权的890亩土地,正在履行确权手续,4146.2亩的林地权属纠纷,林业等部门正在进行调处;
    (二)兴隆农场未确权的9582.97土地,主要是因权属纠纷造成部分界线没有签章,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兴隆农场正组织将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分离出来、对不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尽快完善权属界线签章手续,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大丰农场待确权的2028亩土地主要是沿海沙滩地,澄迈县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确权问题。
    三、我厅正在不断巩固完善华侨农场土地确权成果,建立永久性档案。近年来,我厅已组织各市县局对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巩固完善。一是查漏补缺,要求凡是对签章手续不完善的土地权属界线,完成补充签章,对确权成果中的其他错漏问题,也进行补缺和纠错。二是对确权工作形成的全部图件表格和法律文书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建立了华侨农场土地确权数据库,适应现代地籍管理。三是整理了文字和图件档案,缟制了确权发证成果清册,为建立永久性档案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对已确权的土地,还分市县、分农场编辑了地籍图册,用于长期保存和满足土地管理日常工作需要。
    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籍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石成功 6523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