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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华侨农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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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王全等代表建议第2103号的答复(B)
王全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华侨农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华侨农场职工参保情况。全省共有5个华侨农场,人口61764人,现有职工(含离退休人员)28953人,其中在职职工18249人,离退休职工10704人。现有职工中,参保的有23154人,未参保的有5799人。其中澄迈华侨农场有4603人、东方华侨农场有661人、文昌华侨农场有257人、琼海彬村山华侨农场有184人、万宁兴隆华侨农场有94人未参保。
    二、华侨农场职工未参保的原因。华侨农场未参保的职工大多数是并(转)场队职工,造成大量职工未参保或享受退休待遇的主要原因:一是并场时华侨农场招工政策与国家退休政策有冲突。并场时规定“男性17-55周岁、女性17-50周岁,可转为农场固定工人”。而1992年前我省退休政策主要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方可退休享受待遇。因此许多达到退休年龄而工作不满10年的并场队职工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二是并场招工时手续不完备。当时办理招工时许多人员没有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导致其92年前工龄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职工认为不合算,不想参保;三是大多数并场队职工招工后,户口还是原来农业户口,土地还是原来经营土地,由于农场岗位少,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生活困难,职工无能力参保。
    三、主要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非常关心华侨农场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一是将养老保险纳入省本级统筹。2000年10月,全省华侨农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本级统筹,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发放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2005年5月,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外事侨务办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的通知》(琼人劳保[2005]232号),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每月定额发放50元生活补贴。三是解决华侨农场“4050”人员参保和历年拖欠归难侨养老金问题。2008年5月,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华侨农场归难侨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2008]125号)。明确了华侨农场“4050”归难侨不同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欠费、中断缴费补缴标准和办法,同时对华侨农场历年拖欠养老金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据统计,共解决了754名“4050”归难侨养老保险费285万元,2282人归难侨职工医疗保险费760万元,3850人一次性归难侨医疗补偿金共4800万元,历年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195万元。
    四、解决华侨农场职工参保问题的打算。我省已着手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解决华侨农场职工未参保问题是用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还是寻求新的解决办法?目前我厅会同财政、地税、外事侨务办已经着手对澄迈华侨农场未参保的问题进行调研,对未参保的职工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届时华侨农场职工未参保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人大提案委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一处
    联系人:龙小敏 电话:652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