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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网上信访”作为第三种信访渠道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信访局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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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网上信访”作为第三种信访渠道的建议
陈平辉委员:
    您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网上信访”作为第三种信访渠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省“网上信访”工作已于2007年初开始试点。国家信访局把我局、三亚市信访局、澄迈县信访局、儋州市信访局等单位作为全国“网上信访”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网上信访”工作当作民心工程精心打造,“网上信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在网上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2316件,有效信件1843件,各责任单位办结1221件。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网上信访”工作者认真阅读分析,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处理,跟踪督办转交信件的办理情况,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得到解决和回复。
    目前,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助海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我局正在不遗余力地推行“网上信访”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更多的群众采取网上信访这一形式反映诉求,扩大“网上信访”覆盖面。二是拟设立专门的网络信访工作机 构,增加专门的网络技术人才,专职负责“网上信访”工作。三是在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的技术支持下,严格按照网上信访办理规则进一步完善 “网上信访”应用软件开发应用,提高网上信访信件的办结率。四是加强对“网上信访”工作的指导规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琼府办[2007]17号文要求,明确各市县及省直各单位网上信访业务的职能职责,保证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五是强化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并通报检查情况,将“网上信访”办理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单位年终工作考核中体现。
    总之,充分利用好“网上信访”这一信访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努力把群众吸附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之成为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
    非常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信访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