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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渔港维修专项资金投入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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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6号的答复(B)
罗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渔港维修专项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中反映的情况属实。由于我省各级财力薄弱,各级渔港基础设施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建设和维护,给广大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对此,我厅一直高度关注和重视,努力争取各方面的资金,加大本级部门预算对渔港维修维护的投入。2003年以来累计投入渔港维修维护的各类资金2529万元,其中本级部门预算安排2141万元,对全省29个渔港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和维护,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的好评。临高县是我省的渔业大县,也一直是我厅关注的渔业重点市县之一,近年来,我厅共投入临高县渔港维修维护的各类资金416万元,先后对新盈、调楼、美厦、头咀、抱才和黄龙渔港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和维护,是我厅投入渔港维护资金最多的市县。由于渔港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量大,我厅虽坚持逐年增加投入,但还不能满足我省渔港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工作的需要。下一步,我厅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渔港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及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也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关心和关注我省渔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呼吁,以引起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多方融资,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给渔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九年四月七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与科技培训处,郭焱生
    联系电话:6533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