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吸引岛外有才有钱的科教人员到琼购房置业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9年6月26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 2092 号的答复(D)
傅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岛外有才有钱的科教人员到琼购房置业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广纳贤才,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基本人才政策。事业平台是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关键,我省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努力为高层次人才打造优良的创业创新环境。如何更好地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增强海南科学发展的能力,还需要我们更加深入地开展研究。您提出的扩大横向合作,引进省外科研资金,鼓励外省单位在我省设立实验室、研发中心的建议,对我们做好人才工作很有启发。同时,经咨询省财政、审计等部门,我们了解到,当前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购置房产不符合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65200849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