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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生态省垃圾治理要先行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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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生态省垃圾治理要先行的建议

   
   
    A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代表第2128号建议的答复
   
    壟丁敏代表:
    你及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建设生态省垃圾治理要先行的建议》(第212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对垃圾处理的高度重视
    (一)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计划》。根据“计划”,“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总目标是:到“十一五”末期全省县城半数以上的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超越全国平均水平,无害化率达到70%以上。
    (二)2007年以来开展“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来抓好环境整治工作,在做好市县城市、县城、城镇的基础上,向乡镇延伸覆盖,在解决“脏、乱、差”的基础上,向“精、美、特”配套建设综合提高。
    通过以上两项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我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2月2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动员大会,明确提出要举全省之力,用3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3500吨,城镇垃圾无害化设施处理率将达70%以上。做到垃圾处理场与转运站配套建设,截至目前,三亚市垃圾填埋场已竣工,17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投入施工建设,3个项目正在加紧进行前期工作。
    三、根据海南省实际采取适宜的垃圾处理技术
    垃圾处理技术大致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种,在技术选择上应根据当地实际和技术的特性及适应性而定,如垃圾焚烧发电场垃圾日处理量一般在300吨以上;垃圾热值不低于5000千焦/千克原则,焚烧发电厂难以维持经济效益。我省大部分市县社会经济水平较低,垃圾处理量不超过100吨,且垃圾热值低,我厅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十一五”我省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为以填埋技术为主,生化处理技术作为垃圾处理的辅助处理技术,有选择的采取焚烧处理技术,逐步向焚烧和综合处理过渡。如海口市等土地资源紧缺、经济实力较强、垃圾产量较大的城市,积极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技术,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
    四、努力做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和产业化
    鉴于我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刚刚起步,经验不足,技术与资金力量薄弱。为了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我厅将对此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如海口市垃圾焚烧厂,该焚烧厂于2008年立项,由创冠环保(国际)有限公司和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资约4. 8亿元建设。
    五、我省各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垃圾运营体制和制定长效的机制。
    建章立制,立足长远。我们正在着手制订与下发《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导则》和《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劳动岗位定员标准》等文件指导各市县着力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即要治标,更要治本,根据各市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展情况,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长效机制。
    六、大力推进全省环境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7.17”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的全省环境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琼府[2009]57号)(以下简称《环卫决定》)。我厅紧紧围绕《环卫决定》中所提出的工作任务、措施及建立机制等方面的要求,研究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和具体办法,从而监督、指导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组织起草《海南省城乡容貌标准》、《海南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办法》、《海南省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规定》、《海南省环境卫生定额标准》、《海南省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配套政策文件。
    (二)组织拟定规划导则,包括垃圾收运与处理体系规划、公共厕所规划、停车场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并在今年8月底前下发,要求各市、县在2009年底前完成以下4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我厅还要求各市、县要在2010年上半年前完成排水专项规划、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治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公共照明规划、城镇园林绿化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计划。选择若干物业小区、度假区等区域,制定垃圾分类的规划实施方案,包括选点,宣传组织,从源头到终点各个环节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含培训)、过程监督措施等,终端消纳环节的利用或处置所需场地、技术、市场的保障等。
    要求海口、三亚两市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方案,在2010年启动试点工作。
    鼓励其他市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以便及时总结,并在全省全面推开此项工作,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构建可持续的发展基础。
    七、统筹城乡垃圾处理,推进一体化管理
    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我厅将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构想推进城乡一体垃圾处理,推进乡、镇、村各级垃圾中转站建设,提高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能力。启动编制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转向规划工作。通过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力求从源头治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将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的局面,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推动全省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实现生态建省的目标。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继续能够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督察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