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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南丽湖列入重点旅游扶持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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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82号的答复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82号的答复

颜永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南丽湖列入重点旅游扶持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南丽湖旅游区一直是我省扶持的重点旅游区域,多数旅行社将南丽湖及其区域内景区纳入旅游线路进行推广。建议定安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旅游业,增加旅游宣传促销和开发资金,使县旅游主管部门有条件组织旅游企业积极参加省旅游委组织的对外宣传促销活动,以拓展市场。
    二、省汽“滚动发班”安排海口至南丽湖的班次较少,影响游客进入南丽湖度假的交通问题。对此,建议向省交通运输总公司反映。
    三、2006年省旅游委给定安县下拨了1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其中60万元用于定安县旅游总体规划和母瑞山红色旅游规划编制,40万元用于母瑞山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1月,已完成定安县旅游总体规划和母瑞山红色旅游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
    四、南丽湖旅游区域的资源开发必须符合定安县旅游总体规划要求,建议定安县人民政府府严格把关。
    五、为了重点扶持南丽湖旅游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省旅游委争取到8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南丽湖区域内文笔峰道教文化苑周边的道路和路灯建设。今年省旅游委和省财政厅又将在南丽湖旅游区域建设的海南文化博览园花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列为重点项目,并向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财政部申报旅游发展基金。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定安县和南丽湖旅游区域的发展。感谢你们对发展海南旅游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规划发展处  黄燕慈
联系电话:6520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