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建设海定大桥项目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9年8月6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77号的答复
孙颖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海定大桥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定大桥(原名为“定马大桥”)建设于1994年10月,是定安县政府组织建设的地方交通建设项目。项目由延边公司垫资建设,投资回报实行过桥收费方式。因我省实行燃油附加费改革,取消公路收费,定马大桥由于投资回报无法落实及融资不到位等原因于1995年5月停建。目前,定安县政府根据定城城市建设新修订的总体规划要求,重新选址建设新桥。
    二、该项目为横跨南渡江大桥,投资较大,且附近有东线高速公路南渡江大桥及拟于年底开工建设的中线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南渡江特大桥,能有效缓解南渡江两岸的通行问题。建议你们与定安县政府联系,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车流量和周边路网情况,研究海定大桥建设问题。
    三、该项目为地方交通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精神,原则上由定安县政府自筹资金建设。定安县政府可根据城镇建设规划,通过完善道路等基础设施,带动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将土地增值收益部分用于补偿公路建设投资。
    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我厅将积极配合定安县政府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