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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解决北岭大毛村小组建钦用水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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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解决北岭大毛村小组建钦用水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70号的答复( D )
   
    何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北岭大毛村小组建饮用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于2005年初组织各市县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调查评估工作,相应确定了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庄及人口,并以此为依据来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逐年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加以解决。
    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主要是解决在规划范围内的饮水不安全人口问题,据查,三亚市崖城镇北岭村委会大毛村不在2005年初调查的饮水不安全村庄范围内,若该村真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你们要与三亚有关部门协商,尽快把该村的饮水工程建设方案做好,争取当地财政投资建设,让群众早日喝上自来水。据了解,三亚市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解决了一些规划范围外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因此,该村的饮水问题可纳入本市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加以解决。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攀岳 65328448 卢佐峰 65357463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