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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海南东方工业区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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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东方工业区建设的建议
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68号的答复
   
    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东方市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海南东方工业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方工业区是我省以天然气化工为主导产业的重要工业园区。我局赞同省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完善东方工业区的基础设施。我局将继续支持园区特别是项目建设。
    一、请东方市政府或发展改革局将具体的东方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国债资金或其它国家预算资金的支持。同时,东方市政府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引进社会投资等方式来筹集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二、关于先明确东方工业开发区享受省级开发区政策的问题,建议东方市政府专题向省政府请示。
    三、关于将东方工业开发区批准为省级开发区问题,经向省发展改革委了解,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批准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请东方市政府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省发展改革委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获得批准。有关问题请向省发展改革委国外资金利用处(电话:65338027)咨询。
   
   
   
    二○○九年四月一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何明雄,6539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