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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再次请求尽快实施建设大隆水库灌区乐东支渠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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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请求尽快实施建设大隆水库灌区乐东支渠工程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建议第2060号的答复(C)
   
    吴井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再次请求尽快实施建设大隆水库灌区乐东支渠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下,乐东县的水务建设事业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现答复如下:
    大隆灌区工程是大隆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灌区设计范围涉及三亚市天涯镇及乐东县的九所镇,设计灌溉面积为12.48万亩。灌溉系统由总干渠、西干渠、东干渠、南干渠、三陵干渠及支渠组成,总长82.55km,其中总干渠设计流量19.80 m3/s,加大流量22.20m3/s,灌区工程总投资44870万元。
    乐东支渠是大隆灌区西干渠的尾端部分,全长7.95公里,工程投资约为2995万元。大隆灌区工程为跨市县的灌溉工程,目前,大隆灌区工程三亚市境内的灌溉系统已由三亚市政府筹措资金动工兴建,工程进展顺利。
    灌区工程主要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由于省财政困难,全省水利建设任务重,目前难以统筹资金建设该灌溉工程。三亚市政府已筹措资金建设三亚市境内的灌溉工程,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议你县政府通过多方筹措资资金加快该工程建设,早日发挥工程灌区效益。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省水务厅规划与计划处
    联系人及电话:林道平 6535666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