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3号的答复(B)
黄嘉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帮助解决乐东九所新区供水项目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乐东县供水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经了解,你们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将答复如下:
乐东县九所新区供水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一期2万吨/日(二期4万吨/日),由源水输水管道(长11.5公里)、净水厂(占地38.1亩)、配水管网(36公里)三部分组成。项目于2005年12月底动工, 到目前为止,源水引水管道部分(11.5公里)已完成,净水厂部分已完成95%,配水管网已完成2.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500多万元(目前到位资金3180万元,尚缺口资金1962万元)。为了支持该工程项目建设,我厅于4月中旬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调,争取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800万元,目前已报国家发改委。我们建议乐东县政府要积极主动与省发改委加强沟通争取进一步支持,同时也应根据本级财力适当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尽快完成该工程项目建设。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城市水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俞维春 6533021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