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做好我省返乡农民工培训和创业帮扶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9年7月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048号建议的答复(B)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省返乡农民工培训和创业帮扶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珠三角地区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出现大量减员现象,导致我省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我省部分企业特别是外贸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用工需求普遍下降,返乡人员逐步增多,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我省就业局面,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今年1-4月,我省各市县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并举,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取得了初步成效。自去年年底以来,全省返乡农民工3.5万人,现已有2.6万名农民工返回原工作单位或实现新的就业,占74.3%。其中,返回省外就业0.9万人,在省内就近就地就业的1.7万人。
    二、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积极促进返乡农民工培训和创业工作的开展
    2008年12月,我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8]370号),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范围,围绕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免费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及转岗培训。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工培训政策,宣传所能提供培训的项目和内容,引导鼓励农民工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充分调动了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组织他们开展实用性强、效果好的各类培训,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引导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帮助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008年以来,我省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积极拓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渠道
    我省各级有关部门都积极组织开展当地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深挖掘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各市县组织不同程度的开展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对接活动,有力的促进返乡农民工在省内各市、县间转移就业。同时,我省各市县还积极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入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及时收集、发布劳务输入地区的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为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提供就业服务,为农民工外出务工开辟可靠的就业渠道,提高外出务工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我厅已对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资金奖励政策,但由于我省经济状况比较紧张的因素,该政策未能普及农民工,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加大资金投入,条件成熟时将该政策的扶持范围扩大到农民工。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返乡农民工培训和创业帮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联系人 :陈俊澎 电话:65347445
    抄 送 :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