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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制定“非公36条”实施细则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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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非公36条”实施细则的建议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2045号提案的答复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非公36条”实施细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公经济是我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产值、贡献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自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简称“非公36条”)后,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非公25条”)、《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策法规,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资金扶持、投资环境、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措施。去年年底,省人大还组织了“非公25条”的执法检查和非公经济调研活动,提出了“非公25条”的整改措施。省政府修改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08]88号,简称“新25条”),更加突出了政策对非公经济的扶持力度、服务力度和执行力度。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我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民营企业仍难以得到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的问题。
    “非公25条”实施后,省政府就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从省工业发展资金安排9000万元,作为部分资本金支持全省18个市县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25条”和“条例”还明确规定“在省财政预算中安排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了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08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共扶持41个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难题。200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至3000万元,也将重点用于对担保的风险补贴、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奖励、企业的贷款贴息。
    今年年初,省各重点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加大了合作力度,签订了担保授信合作协议。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获得12亿元的授信额度,和去年同比增长140%。省工业局、省工商联(总商会)等部门先后组织了“担保机构市县行”、“民营100成长之路”等专题融资服务活动,以切实帮助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摆融资难困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已完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16000多万元,同比增长128%,解决了海南利能康泰制药、师霖农业、全高实业等公司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另外,还提供了各类工程保函8000多万元。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改革偏慢,未能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的问题。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出台《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投资环境监督中心、建立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等。“条例”单列一章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府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进行执法检查时不能扰乱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特别是省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减少了互相推诿和扯皮等现象,使得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办事更加透明;另一方面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流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为投资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较好地该市了投资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经济的发展。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一些企业、部门自设准入高门槛仍严重存在”的问题。
    一些行业、部门自设高门槛的现象确实存在,这也是企业一直以来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此问题,“新25条”和“条例”都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和地域限制,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帮助协调解决有关的市场准入问题;另一方面还将进行实时监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努力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经营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二○○九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省工信局中小企业处黄永红,联系电话:6523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