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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尽快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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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32号的答复
黄晓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尽快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4月,我厅已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初稿)送省法制办审核。2006--2007年,我厅配合省法制办对《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省法制办通过报纸、网络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于2007年底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我厅又配合省法制办对《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报省政府审议。2008年后,省政府安排了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送审稿),但因国家涉及出租汽车行业某些重大问题未明确,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三次审议均未获通过。
    围绕我省出租汽车管理立法工作,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法制办的沟通和配合,尽最大努力向省政府报告,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