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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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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3号的答复(C)
   
    吉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资金改造石碌水库主干渠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昌江县石碌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属于中型灌区,目前,省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水利部在这方面有安排,但投资不多,粮食大省国家每年1至2个项目,我省每年安排不到1个项目,一个项目国家投资1000万元左右,地方配套1000万元左右。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要申报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应该由市县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由省水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再由省水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目前,我省已上报尚未安排的项目有2个,石碌水库灌区可按以上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在适当时间由省水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上报,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尽早促成项目上马,造福石碌水库灌区人民群众。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
    联系人及电话:周庆峰 6539630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