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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组建海南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5-3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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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海南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议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海南省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08号建议的答复
   
    李劲松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组建海南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做法。我省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农民和农业企业自愿参保和强制参保”的原则,于2007年有计划、按步骤顺利推开。2008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保费收入4397.82万元,比2007年增长263.12%;赔付1352万元,简单赔付率37.62%。目前试点险种包括橡胶、香蕉、生猪、水稻、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共10个标的,其中承保香蕉40,500亩、橡胶15,323亩、能繁母猪290730头、渔船4956艘、渔民46586人(68941份)。在经营运作方式上,我省分别成立了种养业、渔船和渔民等三个共保体,主承保人具体负责承保、理赔以及相关工作,按照共保体章程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保险服务。试点期间,我省参保农户、农(渔)业企业可获得财政部门20-80%(渔民海上人身意外险20%;橡胶:农垦10%,民营30%;香蕉、渔船、长豆角等30%;水稻70%;能繁母猪80%)不等比例的保费补贴,并实行政府可控的效益险种与高风险的农业保险之间的捆绑,以险养险。目前地方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7500万元,实际拨付1581万元。2008年,全省农业保险赔付1992.15万元,其中香蕉风灾险赔付187.81万元,能繁母猪险赔付1540.72万元,渔船全损险赔付105.2万元,渔民海上人意外伤害险赔付158.42万元。近期,省政府已审议2009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在规模、范围以及险种等方面都有所增加,在保费补贴比例有所调整。
    (二)初见成效。通过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创新了财政支农方式,加大了政府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增强了农户保险认识,提高了农民抗灾能力,增强了政府和农户的市场意识。目前我省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近34个亿,累计赔付1352万元。其中种养业保险保障金额4.4亿元,累计赔付1269万元;渔业保险保障金额29.5亿元,累计赔付83万元。
    (三)主要问题。一是试点刚开始,覆盖面小,险种少,规模小。二是险种进展不平衡,补贴比例高的险种进展良好,而保险责任吸引力小、财政补贴保费比例低的险种业务进度较差。三是部分险种发生损失进行索赔时,开具气象灾害等证明的服务性收费增加农民的负担。四是部门协调有待加强,协调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五是基层单位在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工作上缺乏相应的经费保障。
    二、我省尚不具备组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条件
    (一)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从国内各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情况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一般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依照保险工作方案或合同约定承担风险的比例,超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部分由地方政府赔付(目前国内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只有上海安信农保公司出现过巨灾赔付,超额部分由上海市政府兜底)。因此,地方政府至少在以下两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一是保费补贴和超赔准备金。目前,我省保险保障资金近34亿元,虽然近年来我省财政每年农业资金安排平均约1000万元,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我省财力难以承担。二是成立出资。我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若按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模式组建,政府需投入7000万元初始营运资金,且首年需投入农业保险资金1亿元,以后每年还需投入上千万元的保费补贴和巨灾准备金。根据当前我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规模来看,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承担的风险总额达34亿元。
    (二)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缺乏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农业保险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核损理赔繁琐,组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要求其从业人员既要掌握娴熟的保险经营业务,又要掌握广泛的农业技术知识。在现今我省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不利于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试点工作经验不足,农业保险基础薄弱。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才开始,运作的时间短、险种少、规模小、经验不足,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薄弱。组建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需要经过积累资金、经验、人才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应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当前国内经营农业保险的模式各有优缺,只有适合本省省情的经营模式才是最好的。
    三、积极探索创新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一)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尤其是船东雇主责任险探索出了一条“船东互保、商业保险、政府补贴”三位一体的保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将认真总结船东雇主责任险的成功经验,坚持现行“三位一体”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以指导开展大宗农产品保险,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发展。
    (二)继续办好农业保险试点。由政府建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在当前我省农业保险开展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存在投入成本高、建设周期长、缺乏操作经验等缺点。选择以“政府支持、商业化运作”为原则,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符合我省省情,在现行“三位一体”的农业保险体系上实施起来阻力小、成本少、风险低,无论从近期还是从远期来看,都容易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逐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我省发展农业保险必须坚持走“农户互保、商业保险、政府基本保险(即政府补贴)”的路子。政府基本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是发挥杠杆作用。一方面对投保农民提供保费补贴,鼓励其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二是政府不需承担农业保险的无限风险。由政府直接开办或政府委托的保险机构开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亏损全部由财政补贴。而现行“三位一体”的农业保险体系,政府基本保险比财政直接用于救灾支出要少得多,不仅能有效地分散风险,而且能极大地减轻财政的救灾支出压力。
    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海南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附件:海南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联系单位及电话: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65305018)
   
   
   
   
   
   
    二○○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 金融 保险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