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喜等1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保亭县石峒村合口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十一五”期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共安排公路项目投资116.4亿元,除通过争取交通部补助外,须向银行申请贷款70亿元。截至2007年底,全省公路建设负债已达110多亿元。目前,全省公路规费收入除正常的公路养护支出、行政支出外,仅够付息。
二、目前,我省县道及以下项目实行市县政府储备制,即凡要求省政府补助的新建、改建公路项目,由市县政府负责设计、征地、拆迁,做好项目储备,向省政府申请补助资金。省政府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融资能力,给予一定的补助,由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的有关规定,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对你们提出的保亭县石峒村合口桥项目的建议,因你县未报我厅列入“十一五”公路建设规划,建议你县政府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待条件成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