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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帮助解决西部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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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61号的答复

王积权、周群杰、符永光、王应才、陈鸿亮代表:

你们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西部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第21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39月,国务院批准海南省原自治州所辖的8个少数民族市县比照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和支持。省委、省政府对落实国家西部政策工作很重视,成立了专门机构,并与国家有关部门积极衔接和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争取国家的支持。20039月以来,我省比照享受国家西部政策的8个市县已经在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国家的多方面的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从2003年起,比照国家西部优惠政策,增加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项国家补助资金,补助金额逐年大幅增加。据统计2003年-2007年分别为:6.14亿、8.47亿、9.03亿、10.17亿、40.05亿。五年共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和各项补助资金73.86亿元(见附件)国家的大力支持,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8个少数民族市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呈现了加快发展的态势,GDP和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现代农业、现代旅游业以及旅游房地产业蓬勃兴起,呈现了开始走向经济繁荣景象。

关于制定海南省落实国家西部政策配套措施问题, 比照享受国家西部政策的8个市县,地处我省中部地区,又是少数民族市县,又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市县,一直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对象。200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中部地区发展的决定》,2005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发[2005]25号),2007217省委、省政府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07]3号),200775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鼓励人才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的若干规定》(琼府[2007]43号)。这一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也包括西部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旅游业、培育资源优势企业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教育、积极扶持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等扶持政策,同时在措施上给予有力保障。鉴于此,我省拟将不再另行制定海南省落实国家西部政策配套措施。

虽然我省在落实国家西部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具体执行滞后,有关政策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等问题。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把我省落实改进西部政策工作做得更好些。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  李高义

联系电话:653480046533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