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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帮助解决白沙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建设资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8-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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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帮助解决白沙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建设资金的建议
由于申请国债资金事项由省发展与改革厅负责,海南省财政厅于2008年4月11日函告省政府办公厅,建议将此件人大代表建议转省发改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