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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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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琼文函〔2008〕44号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48号的答复(B)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问题
    中办、国办有关文件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是群众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所需投资主要由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地方所需配套资金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各50%。
    二、关于县、乡镇、村三级文化骨干网络和组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加强娱乐功能问题
    根据我省的总体规划,乡镇综合文化站具有乡镇文化管理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集书报刊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综合性文化站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为完成乡镇文化工作任务,每个综合性文化站至少应有1~2个编制,比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编制。将来,乡镇综合性文化站以农民的文化需求为导向,按照文化设施规划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优化配置农村文化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原则上一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个文化站,富余的文化站可以通过改制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整。
    乡镇综合文化站承担重要的职能:一是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三是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四是开办图书报刊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五是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六是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等。
    在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同时,我们将结合“农家家书屋”工程的推进,因地制宜组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
    三、关于利用乡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农民文化素质问题
    随着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能的有效开展,将促进和带动乡村文化活动中心顺利运转,并在文化、农业、科技和教育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更新农民观念,适应农村新形势的发展。
    四、关于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在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机制,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发挥其在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创建群众文化品牌,广泛开展广场文艺调演、歌咏比赛、群艺大舞台等品牌活动。推广普及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大众文化。积极组织以乡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文艺演出。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利用传统节庆、农闲和集市,为农民进行琼剧、民族歌舞等剧(节)目演出。组织市县新华书店以流动书摊等形式为农民送书刊。全省每年文化下乡送戏800场、送电影2000场、送书200万册。
    三是着力发展民族民间特色文化。加强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地方戏曲、绘画、织锦、雕刻等民间文化和民间工艺,增强培育文化名镇、名村意识。进一步挖掘和发展琼剧艺术,抓好大致坡琼剧文化镇的创建活动。创新调声、木偶戏等民间艺术,培养民间艺人。大力发展农村生态文化、旅游文化,办好乡土文化节。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事业和我厅工作有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文化处 杨武
    联系电话:653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