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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解决乐东县城江北新区供水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8-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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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请求解决乐东县城江北新区供水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黄嘉琪等10位代表:
   
    《关于请求解决乐东县城江北新区供水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乐东县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在不断扩大,原有老城区发展压力加大,根据乐东县新城区的规划要求和今后县城的发展需要,县城的发展将向江北扩展,急需解决县城水厂扩建工程和老城区管网改造以及铺设江北新区供水管网。我委认为:目前,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与概算的调整方案已完成评审,设计文本正在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我委审批,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日供水能力2.5万吨,批准总投资为5869万元,至2008年7月底我委已安排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按照中央投资项目事权划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照“地方投资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请你县采取积极措施,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由于近年来国债资金总额有所减少,用于城镇供水项目的资金也相应减少,中央投资支持力度有限,建议乐东县人民政府府或项目业主单位加快供水企业产业化进程,把具有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由政府投资改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实施产业化运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方式参与建设,通过招商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今后,我委将继续关注并支持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 杨国能
    联系电话:65364223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