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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有线电视应按约定 兑现分成承诺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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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应按约定 兑现分成承诺
琼文函〔2008〕35号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11号的答复(A)
   
    吴恩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线电视应按约定兑现分成承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琼海市网络整合工作完全符合双方既定的协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从2002年按照广电总局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开始整合琼海有线电视网络。至2007年底,按照原定的网络整合协议,省文投公司按照协议每年向琼海电视台支付的存量分配款为908,751元,琼海电视台从省有线电视网络中历年获得存量分配款累计超过477万元。2008年1月以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发《海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公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06〕22号)及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17期《研究有线数字电视有关问题》的精神,海南有线公司按照政府规定的减半后额度(每年454,375元),继续向琼海电视台支付存量分配款。
    二、我省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整体转换为琼海市广播电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需要指出的是,自2002~2007年底,海南有线公司累计在琼海市城乡的投资已经超过4,990万元,将琼海城乡原已接近报废期的老旧300~550兆同轴电缆网络改造成为先进的数字电视HFC传输网络。其中,琼海市城区同轴网改造及建设709万元,琼海数字电视分前端、1206芯公里城区光缆、94个城乡光节点建设三项计801万元,琼海城区95孔公里管道建设518万元,省干线光缆网琼海段1404芯公里813万元,琼海市乡镇农场支线光缆网944芯公里547万元,琼海乡镇农场同轴网整合及建设353万元,琼海电视台办公大楼建设150万元,琼海电视台抵债土地50万元,为琼海用户免费配送数字电视机顶盒价值1,049万元,为琼海市广电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省广播事业和我厅工作有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广社处 谢武扬
    联系电话:6532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