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要求解决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后我市财政减收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8年7月29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要求解决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后我市财政减收问题的建议
B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04号的答复
   
    王河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后我市财政减收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5年下半年中央出台尿素产品停征增值税政策以来,我厅对东方市因此形成的财政减收问题十分重视。2005—2007年期间,我厅已多次向财政部反映情况,争取中央支持,并先后给予东方市专项财力补助6853万元(含中央补助300万元,省级财力安排6553万元)。其中,2005年补助1079万元(全部为省级财力),2006年补助2300万元(含中央补助300万元,省级财力安排2000万元),2007年补助3474万元(全部为省级财力)。需要指出的是,执行尿素产品停征增值税政策,省本级财政同样减收。2005—2007年省本级财政减少省级增值税等方面收入共计3651万元。如考虑到省本级财政从自有财力中补助东方市部分,2005—2007年省本级财政为此已减少可用财力10204万元。
    我省经济总量小、发展较为落后,省本级财政筹措资金能力较弱。在此情况下,化解东方市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性减收问题需要中央、省和东方市三级财政共同努力。目前,中央与我省2007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在即,我厅正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东方市政策性减收的支持力度。东方市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市县,在目前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已执行一定年限、编制预算完全可以预计的情况下,也应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消除政策性减收带来的不良影响。待中央有关补助情况明确后,我厅将在统筹考虑省与东方市财力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一步对东方市的补助方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亚峰、6855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