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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加大投入民族市县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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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加大投入民族市县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B
    海南省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代表第2098号建议的答复
   
    董宪曾代表:
    您的《关于要求加大投入民族市县小城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发展小城镇是我省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百镇建设计划以来,我省积极推动以省级试点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狠抓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使一批小城镇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包括琼中县等民族市县的小城镇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但我省小城镇总体上仍处于规模小、设施差、功能弱的滞后状态,需要各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和投入。
    二、近几年,琼中县做了大量工作,城镇规划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在省政府各方面的支持下先完成了琼中县城镇体系规划、琼中县城(营根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完成了湾岭镇、黎母山镇、红毛镇(新伟农场)、长征镇(长征农场)等全部10个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省政府小城镇建设资金重点扶持,营根镇、红毛镇、和平镇等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明显改善。
    三、琼中县在我省城乡总体规划中确定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支持琼中县和其他民族地区小城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继续为民族地区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我们职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