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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扶持百花岭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8-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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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扶持百花岭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C
    琼旅函〔2008〕115号 签发人:陈耀
   
    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94号的答复
   
    董宪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扶持琼中百花岭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指出琼中百花岭旅游区应做好可持续发展规划,对极其稀有的原生态雨林环境进行保护。同时结合中部旅游开展情况,开发专项旅游项目。建议在编制好百花岭旅游区规划基础上,认真组织具有市场基础操作性强的特色旅游项目的策划,围绕项目做好有关设施。
    二、关于支持解决修建百花岭观瀑布台阶(三级)、安全护栏以及拓宽百花岭瀑布出水口工程资金问题。省政府没有安排我局此类专项资金,建议琼中县人民政府府直接向省政府申请,也可通过招商引资渠道解决。
    三、对你县的旅游项目支持,我局今年已列入向国家争取旅游发展基金的计划,目前已报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将进一步跟踪和争取。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黄燕慈
    联系电话:6520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