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要求提高农村农民民房改造补助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8-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宗委
2008年10月2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要求提高农村农民民房改造补助款的建议
董宪曾、伍学云、盘明昌、康韬、黄德珍、陈毓兵、林友、王尤录、卓玲、侯翠玲、许教春、伍群等代表:
    你们在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提高农村农民民房改造补助款建议(第2093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民族地区民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造福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民心工程”。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房改造工作,今年将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列入《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计划5年内基本完成全省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 2008年全省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任务和资金分配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按分配计划,今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茅草房改造任务150户,每户补贴标准从原来2500元提高至2800元,户均增加300元。你们提出民房改造每户增补3000元的建议,由于目前我省民房改造补助资金有限,建房资金还是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感谢你们对民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李华权 联系电话:65343819
   
   
    二00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