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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培训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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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079号建议的答复(B)
罗麟、黄肖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培训工作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海洋渔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近年来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捕捞新技术的情况
    2005年,我厅安排临高、儋州等市县100万元,用于加强海洋捕捞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实施了“水下灯光作业类型试验与生产”等5个项目,其中“改革延绳钓开发新渔场”等3个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临高县的“水下灯光作业类型试验与生产项目”,改革传统水上灯光诱鱼作业为水下灯光诱鱼作业渔具,用于西、中南沙渔场作业的灯围渔船捕捞饵料,为钓业生产提供优质廉价的饵料保障,同时,由于其水下灯光诱鱼作业的特点,可避免涉外事件的发生,从而提高南沙渔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二是“开发西、中沙流刺网作业新渔场项目”,临高县组织2艘实验船到西、中沙等渔区进行试捕,经过2个航次的试捕生产,与该县同期在其他渔区作业的同类渔船相比,产量、产值均可提高30%。三是儋州市的“改革延绳钓开发新渔场项目”,该项目借鉴白纲钓渔具的结构和原理,在材料和结构上对传统钓具进行改进,从而达到减少渔具缠绕,防止鱼咬钩的目的。琼儋州13077号等4艘实验船在三亚渔场和铜鼓渔场试捕2个航次,捕获鱼产5580公斤,产值11.6万元,与采用传统钓具渔船同期在相同海区产量增30%。
    2005年底,我厅又拨款20万元,支持三亚市以服务船带动10艘大型钢质渔船赴西中沙渔场试捕取得了成功。我厅及时总结推广三亚市这个成功经验,引导市县开发新渔场。2006年三亚市组织了50艘渔船赴西中沙渔场生产,单船航次产值均在10万元以上。临高县也组织了近30艘渔船赴西中沙渔场生产,单船航次产值约15万元,其中临高县澜江实业公司2艘大型拖网渔船10月份起赴西中沙渔场生产3个航次,产值高达130多万元。目前,时常有40-50艘渔船在西中沙海域生产。
    二、我厅近年来举办渔民实用技术培训班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厅每年都利用伏季休渔的时间,举办渔民实用技术培训班,以加强全省的海洋捕捞技术培训工作,受到渔民群众的好评。如2006年,我厅在文昌举办了一期围网网具设计与改革趋势培训班,受到了渔民的欢迎。在广大渔民的要求下,经厅务会同意,又在临高县举办一期拖网的培训班,现场解决了渔民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2007年,我厅再次在三亚举办围网实用技术培训班时,昌江县海尾镇新港居委会渔民船长谭关成,一到培训班报到就直接找广东海洋大学卢伙胜教授请教灯光诱鱼的捕捞技术。谭关成在前一年参加培训班学习中惊讶地听到:鱿鱼等头足类动物的习性是喜趋弱光,因此进行灯光诱集时并不是亮度越大效果越好。回到渔船后,他将信将疑地试着在作业中按卢教授所讲的规律调节诱集灯光亮度,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于是他开始主动与卢教授联系,在2006年8月、9月份先后两次邀请卢教授到他渔船上指导,增加了3盏彩色诱集灯,并对网具等进行改革。从2006年开捕至2007年休渔的一年时间里,他的琼昌江20021号产量比过去提高了20%。2007年,我厅还在儋州举办了改革延绳钓开发新渔场培训班,原安排该市渔民学员名额62人,但闻讯前来学习的儋州渔民却达到86人。由于培训班人数的大幅增加,授课地点只好从儋州珠联冷冻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转移到白马井中学大教室。培训过程中,仍不断有渔民自行赶来,至培训结束时统计,前来听课的儋州市渔民共有95人,比原计划增多33人,规模扩大了53.2%。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厅积极创新海洋捕捞业生产体制,扶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根据三亚市河西区榆港社区渔丰合作社理事长林鸿永反映:目前,我省钢质渔船赴西、中沙渔场生产,需带30吨冰,可保鲜30吨鱼,如蓝园参,其中:15吨质量较好,平均鱼价可卖到2.00元/斤;15吨质量较差,平均鱼价只能卖到1.50元/斤。安装利用主机余热制冰设备后,一是可提高保鲜质量,保证全部鱼货都能卖到2.00元/斤,每船每航次可提高产值1.5万元;二是可多保鲜20吨鱼,每船每航次可提高产值8万元。二项合计每船每航次可提高产值9.5万元。单船购置设备的投资18万元大约2个航次即可收回成本。按平均每船一年赴西、中沙渔场生产4个月共10个航次计算,每船每年可提高产值95万元。为此,我厅正争取安排项目资金,帮助渔丰合作社完成安装利用主机余热制冰、制淡水设备,将此作为一个典型,支持其扩大外海生产规模和效益,为我省的群众渔业提供借鉴。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海洋与渔业厅海洋捕捞处,
    唐浩生,6532045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