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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扩大五指山市城市规模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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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五指山市城市规模的建议

   
   
    A
    海南省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2054号建议的答复
   
    连式林代表:
    您及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扩大五指山市城市规模的建议》收悉。感谢大家对我省城市发展的关心,我厅也在密切关注五指山的城市发展,曾多次组织人员到五指山调研。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城市用地规模属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扩大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涉及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或重大调整,而五指山市现行总体规划是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于2005年组织修编,经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多次论证并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报省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07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应当依法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不宜进行修编或重大调整。
    二、考虑到五指山市目前发展建设情况,我厅正在与五指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协调,在不违反国家、省法规政策和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尽可能采取一些技术措施,争取更大的可建设用地,促进五指山市又好又快发展。
    三、五指山市城市定位为“以热带山地雨林景观为特色、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生态花园城市和旅游度假城市”,按照这样的城市发展定位,结合五指山市区位的特殊性、地形地貌特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分析研究,不宜进行高强度开发,应当维持其良好生态环境和花园城市特色。据了解,目前五指山市正在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确定的居住用地容积率1.0左右,已经达到了中小城市居住用地普遍采用的指标。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