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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医疗废物处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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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的建议
关于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6号答复意见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转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琼海市人民医院代表王小雄关于“医疗废物处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关系到环境的保护、疾病的防治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等问题,特别是对我省开展生态省建设更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代表王小雄对于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所提的建议,我们认为正是当前我省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涉及到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环保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划定工作(我省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附后)。由于王小雄代表所提的建议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建议提案中涉及收费标准的转交省物价部门,涉及两个企业分片收取医疗废物的转交环保部门答复。我厅将根据职能的划分,继续抓好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等工作,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联系人:郑促伟,联系电话:6538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