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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30号的答复
王晖雅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拨款建设琼海市加积镇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琼海市加积镇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万泉河,对下游河段造成污染,建设琼海市加积镇污水处理厂是十分必要的。
二、琼海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列入我省“十一五”污水处理规划建设项目。在我局组织编制、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审查通过的《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十一五”建设规划》中, “十一五”规划新建城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3万m³/d,投资估算13158万元。省投资主管部门已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琼海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琼海市政府要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法人结构,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工作及相关设施的投入。
感谢您对我省污水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梁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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