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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培训的建议 董宪曾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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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3号的答复

    A
   
    琼教提[2007]第5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3号的答复
   
    董宪曾等13位代表:
    你们《关于要求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培训的建议》(第2133号)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关注和支持基础教育师资培训,现就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贫困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帮助贫困民族地区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建议的答复
    (一)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和《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2004-2013年)发展规划》中“教师培训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学校和个人适当分担”的规定和师资培训坚持突出骨干,侧重农村的方针,省财政拨款的师资培训经费的投入相应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目前已达到全省师资培训经费的60%以上。对于市县财政拨款的师资培训经费,我厅将加大监管督察力度,以之作为市县政府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建立正常的培训经费来源渠道。对财政困难的市、县,省财政要从转移支付中给予专项补贴。认真组织实施《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起中央、省和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
    (二)抓好市县级培训机构基地建设
    2005年我厅为整合师资培训优质资源,印发了《海南省县级培训机构基地建设标准和意见》(琼教师〔2005〕27号),着力推进全省县级培训机构基地建设。各市县必须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把加强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和紧迫任务,完成教研、电教和教师进修学校的合并工作,建立健全本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要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设施、有经费,形成教师培训的管理和培训队伍,使其切实承担起本市县教师培训的工作。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级培训机构基地建设的督导检查,对凡是机构不健全、场地设施不合格、经费不落实、培训队伍不足,难以承担培训任务和保证培训质量的市县,不拨付省级培训经费并勒令其限期整改。
    二、关于“安排专项经费有计划组织贫困地区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到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进修和跟班学习,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师资水平”建议的答复
    我厅在师资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一直坚持向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求真务实,实施“255”师训工程
    “255”师训工程即从2004至2007年,每年选派200名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每人帮带民族贫困市县或农村5名教师,选派50名校长和50名骨干教师赴国家培训基地、高等院校或教育先进省市名校跟班学习。一是从2005年起全面启动实施省级学科带头人“一带五”师带徒培训工程,全省选拔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65名,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赴外省名校跟班学习,聘请省内名师引领指导,开展校际交流,再组织他们开展师徒结对“一带五”培训农村骨干教师1300多名。同时,我省还组织省内优秀专家、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下乡巡回讲学、展演示范课等多形式培训民族贫困山区中小学教师超过3万多人次。二是选派了30名小学骨干校长赴北京市培训三个月,另外还组织了中小学校长参加广东、海南等九个省及香港、澳门地区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共同主办的首届“泛珠江三角区域中小学校长论坛”。三是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学习先进省市最新鲜的教育教学经验。2005年选派5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赴江苏省南京市和山东省济南市先进名校跟班学习一个学期;2006年9月选派28名小学骨干教师和26名中学骨干教师,前往广东深圳市和广州市先进中小学跟班培训学习三个月;2007年3月又在全省选派了5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于4月初赴上海跟班培训学习。
    同时,2005年我省从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选派200名教师到海口、三亚、琼海、文昌等我省教育先进市县学校跟班培训学习;组织省内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下乡巡回讲学、展示示范课等多形式培训民族贫困山区中小学教师3000多名。
    (二)实施顶岗支教与师资培训计划和实施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计划
    在海南省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办联合制定并实施《组织开展面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支教与师资培训的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实施方案》计划。
    一是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从海南师范学院选派500名优秀师范生到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五指山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等11个市县的乡镇初中顶岗实习任教;同时,从上述地区学校选派500名在职教师到海南师范学院脱岗培训二个月,计划5年内将培训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农村初中教师2500名。2007年3月首期顶岗支教与师资培训工作已圆满结束并进行了总结表彰,第二期顶岗支教与师资培训工作也已启动。
    二是从2006年起至2010年,五年内每年将从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东方、乐东、陵水、昌江、定安、屯昌和临高等11个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在职教师中选派280名中小学教师,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强化提高培训班,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当地的教育质量方面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使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教师素质、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精神,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是实施《计划》的第一年,为了切实落实《计划》精神,我厅通过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招聘、严格考核录用、强化岗前培训及科学合同聘用等的系列组织工作,现已确定正式聘用并到岗的特设岗位教师312名,已分别赴东方、陵水、保亭、琼中等4个市县的44所中学和29所小学上岗任教。2007年的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业已上报国家教育部,为努力造就一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对今后加强民族贫困地区师资力量培训工作的要点
    (一)制定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培训工作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继续进行以师德建设为首,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的全员培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培训、学科带头人培训和农村教师培训,使绝大多数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形成一支数量适当、学科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充实师资培训内容(全员培训、骨干培训、学科带头人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教育技术培训、新课程新理念培训、民族地区助训工程等),拓宽培训模式(基地培训、校本培训、网上培训、跟班学习、师带徒结对培训、上派下挂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继续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继续实施“255”师训工程、顶岗支教师资培训计划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计划,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全国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统一培训与考试,启动中小学校班主任培训工作,启动“上海对口支援海南基础教育计划”。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逐步解决我省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组织实施市县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全面完成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并确保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远程教育管理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二是抓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坚持以应用为主,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用;三是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三)启动新一轮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公开招聘新教师要优先考虑农村中小学的补充需求;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规范城乡教师的交流制度,在编制管理上采用一定的流动编制,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做好超编学校分流工作,通过定编定岗定员,把富余教师分流引向缺编学校、农村学校。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对我省的教育质量起关键性的作用,希望我省人大代表继续关注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共同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4271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