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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帮助解决临高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符玉统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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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解决临高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符玉统
B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49号的答复
    符玉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临高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据2005年初开展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结果,临高县现有农村人口36.38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89636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2、近两年来,在中央的支持下,我省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临高县在05~06两年间共解决了1.7万多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尚有7.2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目前,全省类似于临高县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情况还很多,由于我省地方财政困难,中央补助资金也有限,在短期内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对此,我们已部署各市县认真抓好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和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海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申报,对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逐步安排实施。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采取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渠道进行筹措解决,要充分发动社会、企业和受益区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根据规划审定,国家对我省项目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投资额人均为390元,其中央补助195元/人,省级财政补助不低于58.5元/人,要求市县配套136.5元/人。因此,仅按国家农村饮水不安全项目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建议你县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供水节水处 卢佐峰
    联系电话:0898—6535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