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63号的答复
黄本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亭县人民医院建设医技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海南发展的重要时期,海南卫生事业必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海南发展的客观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在“十五”期间,2004年我厅安排保亭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国债)项目资金50万元,并配置传染病单设病区设备除颤器(带监护)一台、有创呼吸机一台等;2005年至2006年给保亭县人民医院落实配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批(16种)医疗仪器设备,共计价值86.4万元。保亭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已纳入海南省“十一五”期间卫生建设专项规划,并编入我省2007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争取国家国债资金支持,要求当地政府要落实配套资金推进计划实施,改善该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