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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构建平价惠民医疗体系的建议 李岳坚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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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平价惠民医疗体系的建议 李岳坚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2154号的答复



 



李岳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平价惠民医疗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平价惠民医疗体系开始进行试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厅下发了《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设立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本院实际,在条件成熟时设立惠民门诊,并设立一定床位为惠民病房或病区。惠民范围为惠民对象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省中医院在全省公立医院中率先试点设立平价病区和平价门诊,推行平价惠民医疗。先后在三个病区开设平价病区,二个社区门诊实行平价门诊。挂号费、检查、化验、治疗、护理、床位费优惠3050%,并确定了25个病种实行限价管理。该院为确保平价医疗的顺利推行,狠抓医疗质量,切实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努力保证“降价不降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体、特困家庭的病人前来就医,业务量明显增长。据统计,接受平价医疗的病患者已达2.1万人次,其中住院576人次,门诊2万多人次,医院让利100多万元。



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针对诊断、用药和收费等三个与看病难、看病贵密切相关的环节,我厅下发了《海南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暂行规定》、《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工作的通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在省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实行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和对符合条件的单病种实行限价收费。目前各医院均成立了专家评价委员会,并制订了评审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处方评价,评价情况予以公示,并落实奖惩措施。二级以上医院都制定了医学检查一单通制度,医院间实施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对外院检查予以认可,方便了群众就医,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减轻病人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大部分二级医院都已开始执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将限价病种在院内以公告栏等形式进行了公示,每家医院试行921个病种,实际收费水平按病种计比原来下降了8.8%59.0%



根据2006年卫生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病人医疗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态势,群众反应强烈的“看病贵”问题有望得到缓解。20002005年门诊人均医疗费用年平均增长5.9%2006年比2005年则下降了1.7%2005年为117.9元、2006年为115.9元);20002005年出院者人均医疗费用年平均增长8.2%2006年比2005年则下降了2.1%2005年为4580元、2006年为4485元),医疗费用的涨幅得到有效控制。



三、逐步推广试点。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广建立平价病区、平价门诊工作,在每个市县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先行试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惠民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重视和支持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的发展,监督和指导惠民措施的落实。医院根据“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费用减免范围和标准,对惠民对象费用减免情况进行专册登记。在条件成熟时,由省政府出台全省惠民医院工作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