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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投入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建议 薛英炳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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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对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60号的回复
B
    琼教提〔2007〕41号
    海南省教育厅对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60号的回复
    薛英炳等代表:
    你们《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投入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的建议回复如下:
    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了部署。2006年初,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修及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财教〔2006〕3号,财教〔2006〕5号,财教〔2006〕6号,财教〔2006〕23号),2006年7月,我省成立了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分管教育副省长的林方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刘平治、支小纪两位同志兼任;2007年1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办〔2007〕8号)。该《方案》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的组织领导、指导原则,资金分担(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及保障措施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该《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办学的责任,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对确保“三个增长”提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对于学校代收校服费、保险费等代收费项目,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已明确规定一律取消(教财〔2006〕6号),因此必须坚决制止了学校代收校服费和保险费的行为。
    再一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冯浩,电话:6534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