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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我省东北部木兰头建设玻璃工业园的建议 雷双庆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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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东北部木兰头建设玻璃工业园的建议 雷双庆

    雷双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东北部木兰头建设玻璃工业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工业发展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将在工作中认真参考和采纳。
    多年来,省委和省政府一直重视和支持我省利用石英砂等资源发展玻璃工业,以及建设木兰头玻璃工业园。经省人大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依法规范钛、石英砂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积极推进优质浮法玻璃等加工业的发展”。《海南省 “十一五” 工业发展规划》(摘要)提出我省工业布局9个工业园区,文昌木兰头玻璃工业园是其中之一。规划提出文昌木兰头玻璃工业园利用龙马地区的优质石英砂、锆钛矿和高岭土等矿产资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在“十一五”中期启动,“十一五”末期 3-4家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和较大规模的玻璃加工企业和石英砂深加工项目落户园区,把木兰头工业园区建成以浮法玻璃、硅工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为实施我省 “十一五” 工业发展规划,2006年省里安排工业发展资金,由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海南省木兰港玻璃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该规划对玻璃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论述,对我省发展这些产业的条件、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产业布局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的规划方案比较科学、合理。该规划对建设木兰港玻璃产业基地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该规划还提出了一批较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可用于对外招商。我们还拟争取在今年内安排一些工业发展资金资助省地质勘查局开展木兰湾石英砂专用码头的项目前期工作。
    正如您所说,“建设玻璃工业园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牵涉面广,并需要做长期的努力”。希望文昌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与省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做好招商引资等工作,争取实现木兰港玻璃工业园建设规划。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何明雄,6531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