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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以立法的方式将棋子湾确定为旅游开发用地的建议 林素英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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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4号的答复
B
   
   
    林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立法的方式将棋子湾确定为旅游开发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棋子湾作为我省重要的海湾旅游资源,由于一直未有开发性破坏,保留较完好的原貌,从海南西部整体的旅游发展来说,棋子湾位居海口至三亚的中段,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旅游资源,其开发建设,能够带动西部旅游甚至海南旅游的发展。省政府已批准通过了《棋子湾旅游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将会同昌江县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引入有实力的企业,高水平开发棋子湾。
   
    感谢您对海南旅游业发展的关注,并恳请一直关注和支持海南旅游业的发展。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罗健
    联系电话:6679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