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2052号的答复
李显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改造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用房” 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条件差的情况,已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我厅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但由于长期以来,我省经济基础薄弱,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足,导致了乡(镇)卫生院各项建设还比较落后,医疗技术水平还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要改变乡(镇)卫生院的落后状况,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许多方面都需要投入资金建设,当前最紧迫的是改造业务用房,配备仪器设备,提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根据《2004-2007年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要求,我省要利用4年时间解决全省乡(镇)卫生院“一无三配套”(业务用房无危房, 业务用房、设备、人员配套)问题。《规划》实施三年来,我省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今年内我厅将按计划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任务。在完成业务用房改造任务后,除继续加大力度完成乡(镇)卫生院仪器设备配置、医护人员培训、实现“一无三配套”目标外,同时,将积极争取落实资金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问题,改善我省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生活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