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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建议 侯升荣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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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建议 侯升荣
侯升荣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我省已出台政策解决。最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疗补助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07]40号),《通知》规定,我省困难企业包括依法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统称为关闭单位)的退休人员,可通过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助补偿费后,纳入社会医疗补助范围。对国有关闭单位的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补偿费经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以个人身份退休的人员,若原属国有关闭单位的职工,按照其在国有单位的工作年限,财政予以相应的补助。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具体办理有关事宜可咨询所在统筹地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
    感谢您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