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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香水湾旅游景区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 陈健春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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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94号的答复
陈健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把香水湾旅游景区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香水湾旅游风景区气候宜人,沙滩洁白,交通便利,是陵水县乃至我省东部沿海地区不可多得的天然休闲旅游圣地,发展旅游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项目的开发建设将有利于该地区旅游资源的充分利用,对促进陵水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您们所提建议,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有关省领导做了重要批示,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纪要[2007]1号也将该问题作为秘书长办公会议督办件来解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于3月23日派人到你县与你县有关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接洽,听取了区内各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你县的要求和项目建设需要,目前,我们已将香水湾产权式度假酒店等13个项目列入“2007年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上报省政府。请你县根据“2007年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督促项目业主依照项目建设程序,高标准的对项目实施建设,使项目早日建成发挥社会效益。
   
    联系人:杨国能 联系电话:65342326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