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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省政府把万宁乌场港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支持迁挖航道及扩大港池的建议 许和新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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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省政府把万宁乌场港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支持迁挖航道及扩大港池的建议 许和新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21号的答复
   
    许和新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省政府把万宁乌场港列入财政预算拨款支持迁挖航道及扩大港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4年,我厅将乌场港下放给万宁市政府管理。目前,乌场港主要为当地的渔民服务。
    为了发挥乌场港的社会效益,2000年,我厅投资300多万元帮助该港完成疏浚泥沙和第一期整治工程。之后,该港因没有对港池及航道进行正常维护,致使港池及航道淤塞。我厅多次建议万宁市政府重视乌场港的建设与发展,投入资金对其港池及航道进行正常维护,使乌场港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但疏浚泥沙和整治工作一直没有开展。建议你们向万宁市政府提出建议。
    感谢你们对我省港口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