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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拨款建设港北渔港的建议 许和新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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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建设港北渔港的建议 许和新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01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许和新、黄有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拨款建设港北渔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来函中反映的情况属实,万宁市港北渔港是万宁市最大的渔港,也是农业部列为国家一级渔港建设规划的我省重点渔港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建设资金缺乏,该渔港设施简陋,港池航道淤积,避风条件差,已不适应当地渔业生产发展的要求,渔民群众对改善渔港生产条件的呼声很高。我厅对建设港北渔港的要求一直十分重视,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向农业部申报申请国债资金支持建设港北一级渔港。在农业部未批复立项建设的情况下,虽厅本级预算紧张,我厅仍于04年、05年、06年连续3年共安排资金108.9万元,对港北渔港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使渔民的生产生活和渔船的停泊、避风条件得到较好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渔业生产发展的突出矛盾。2007年,我们将继续向农业部申报港北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郭焱生
    联系电话:6533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