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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09号的答复
黄有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万宁小海综合治理工程暨上游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和支持小海防洪潮工程以及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的建设,多次派人深入调查研究。2002年以来,我局已争取国债资金3900万元用于小海防洪潮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了小海的防洪潮工程体系,发挥了防洪潮效益。建议万宁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完善小海防洪潮工程建设。为改善太阳河下游地区的生态问题,经我局协调,2006年万宁市政府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000多万元。
二、我局已于2006年3月审查了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建设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并于2006年、2007年先后共安排了13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及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006年动工。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大,省财困难,建议万宁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太阳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下,万宁市的水利建设事业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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