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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拨款建设琼海市潭门镇福田村夏试塱田洋排水系统的建议 黄田春等5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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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款建设琼海市潭门镇福田村夏试塱田洋排水系统的建议 黄田春等5名代表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8号的答复
   
    黄田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拨款建设琼海市谭门镇福田村夏试朗田洋排水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们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夏试朗田洋整治属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不是水毁工程。
    3、按照水利建设分级负责的原则,夏试朗田洋整治主要由琼海市政府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民办公助”的模式,受益农户是建设的主体,政府对工程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施向前
    联系电话:653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