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田春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今年实施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你们关心的农村公路建设问题,也正是我们全力在做的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把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避免脱离实际的高标准、高指标,这是我省建设农村公路的基本原则。我们要求各市县要在现有的道路基础上进行改建,路面最小按单车道3.5米宽实施,车流量大的地方路基要达到6.5米以上,沥青路面标准为10-15厘米级配碎石+1.5-3厘米沥青表处,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为12-15厘米级配碎石+18厘米水泥混凝土,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资金情况,适当加宽路基路面和提高等级,避免过多的二次建设,尽可能一步到位。
质量是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我厅将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适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质量监督新机制。既要发挥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也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工作。前不久,省政府领导与各市县政府领导就我省200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问题签订了责任书,这对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建设速度,加强质量管理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省目前共有乡道14000多公里,多为砂土路面,路况较差,需逐步改造;尚有200多个行政村未通公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只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于道路纵坡大、易漫水的路段按水泥路面建设,其余路面按沥青路面建设,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六年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