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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整治昌江县石碌河工程的建议 关进平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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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昌江县石碌河工程的建议 关进平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51号的答复
   
    关进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昌江县石碌河工程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昌化江一级支流石碌河发源于海南省白沙县斧头岭,流经昌江县。石碌河河流长度59.6km,流域集雨面积546km,平均坡降5.6‰。昌江县城石碌镇座落在石碌河两岸,现居住人口8万人,河岸边有海钢公司、国投海南水泥厂、昌江华盛水泥厂、海钢冶炼厂等多家大中型厂矿企业。石碌河两岸长期受洪水影响,冲刷破坏严重,威胁两岸人民和厂矿企业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防洪工程综合效益,对石碌河昌江县城段进行整治是很有必要的。
    二、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建议本项目建设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石碌河流域规划,并按基建程序做好石碌河县城段的整治工作,争取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苏道迁
    联系电话:6533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