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45号的答复
关进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兴建昌江县供水厂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昌江县扩建日供水规模2.5吨的工程项目已于2003年得到了发改部门的批准,并于2005年下达了900万元的国债资金。最近,省发改厅、省水务局组成的调研小组到昌江县了解了水厂建设有关情况,由于种种原因,昌江县水厂扩建工程还没有启动,按照昌江县城的“十一五”规划,将筹建的新水厂。目前已经确定城投公司作为业主,希望抓紧做好前期的各项工作。省发改厅已经向国家发改部门申请,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支持。非常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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